2016年3月27日 星期日

旅人~公權力不彰的台灣

在台灣,海關、移民官、安檢敢這樣做嗎?!

旅客當場大吵、馬上投訴。
投訴的理由我幫你想好了--「態度不佳」,
千篇一律的。

接下來的劇情,
我也幫你想好了

一、你們那沒肩膀的長官馬上把你召去,對著你說:「寫一份報告上來。為何不對別人投訴,卻對你?是你自己的問題,要好好檢討反省。」

二、幾天後,民代擎起「選民服務」大纛,要你所屬的機關提出說明,或是某日某時到院向「立委大大」說明。

以上,
是公權力不彰的台灣重複上演的爛戲碼。



不理美國海關警示標語 入境用手機被當垃圾扔掉

http://www.ntdtv.com/xtr/b5/2016/03/25/a1259283.html

沒有留言: